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19浏览次数:83作者:普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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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开放大学(电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1号)精神,2014起,承担江苏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的省辖市开放大学的教师申报材料,需由省校统一报送。为做好2014年我校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关于岗位数额。各市校要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从2014起,各市校教师不得同时申报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凡受聘高校讲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限申报高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中等职业学校讲师、高级讲师职务的人员限申报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高校副教授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之间不得同级转评,为做好政策衔接过渡工作,2014年可根据现从事岗位申报同级转评。

二、关于工作要求

(一)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各市校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经各市校人事部门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部门公章。

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关于材料审核要求

各市校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未按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学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关于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各市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要在各市校校园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岗位、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本校推荐结果,充分接受监督。

三、关于评审材料报送

(一)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律按规定要求准备。

(二)各市校应将申报高校教师高级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名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意见汇总表(纸质一份)盖章后报送省校,并将申报人员名册电子版发至wangzf@jsou.cn,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8页第十四项须经各市校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30份,简表内容要与评审表一致,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市校审核人签名,人事部门盖章,各市校填写简表内容,需填写至民意测验情况一栏(民意测验人数应达到15人以上),后面部分由省校填写(各市校组织的学科组及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按照附件三填写)。

(四)材料袋上单位名称以现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为准。

(五)市校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须经各校审核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六)《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20131231日。

(七)各市校要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精神,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2014年可使用岗位数额统计表(见附件五),并与职称材料一并报送省校人事处。

(八)为确保申报材料规范齐全,将采取各校报送材料人员与省校工作人员当场共同审核材料的形式,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复核。请各市校务必按照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将申报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汇总后报送省校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联系人:王志飞、联系电话:02586265332)。

(九)请各市校与南京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逸夫馆一楼107室,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583714755)联系,购买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四、关于评审费

(一)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市校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同时,请将评审费汇至江苏开放大学,并注明“高校职称评审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虎踞北路支行),户名:江苏开放大学,账号:10115501040000282)。

 

 

附件:

1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江苏开放大学市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意见汇总表

      4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6江苏省高等学校2014年可使用岗位数额统计表

7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20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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