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备通知的补充通知

浏览次数:394 日期:2014-07-16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有关市开大(电大)、二级学院:

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二级学院及县级电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2014年最后过渡一次,今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请按照省校已发的《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预备通知》执行,各市开大(电大)应负责所属县校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统一报送,二级学院可单独审核和报送,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待教育厅文件下达后将正式下发。 

 

 

201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