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2016年秋学期实施性专业规则审核与备案的通知
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87作者:国开分部教学处
打印PDF

苏开大教学[201638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2016年秋学期专业规则已公布,各教学点教务部门需组织制定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教学点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请在电大在线平台上下载2016年秋学期国开专业规则表电子稿,在此基础上进行删减,不要改动表格中的其它内容。

二、提交材料

2016年秋学期涉及有新增或调整专业的教学点,均应对照省校公布的2016秋学期国开专业规则制定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市校审核后,由市校统一报省校审核备案。提交省校的材料包括各专业实施性专业规则表、提交材料明细表(见附件)各一份并盖章。

教学点已开专业沿用原实施性专业规则,无新增或调整专业的,不必提交相关材料。

三、提交方式

各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材料明细表须经教学点教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校。市校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省校。省校将对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2016年秋学期实施性专业规则进行审核备案。

四、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开放大学(电大)201610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江苏开放大学国开分部教学处。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

国开分部教学处教务办公室 (图书馆楼511室)

邮编:210036

联 系 人:李树华

联系电话:(02586265366

附件市县开大学(电大)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材料明细表

                          国开分部教学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上一篇:下一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