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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开大学籍[2016]5号
各市、县开大(电大)、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届春、秋季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6届春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和2016届秋季应届毕业生中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学位者。
二、工作要求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获得学位,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希望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2、各二级学院要对2016届春、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做到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所提交的各种学位资格审核材料,须内容准确,填写规范,以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标准
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请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的要求执行。
注:若本科毕业生未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但在其它高校取得过学位证书的,可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学位证书原件,是否可替代需经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请于2016年9月6日前至所在二级学院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二),提出书面申请。
2、二级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参照《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学业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二)和《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报送至江苏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处,同时将《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传至邮箱443548118@qq.com。
3、若有毕业生需用四、六级证书或已取得的学位证书替代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者,需同时报送证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岚岚
联系电话:025-86265392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709室
附件一:《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请到江开学籍学分管理群下载,群号:12245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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