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开放大学(电大):
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江苏开放大学系统认定对象为省辖市开放大学(电大)中,在本校专门从事大专层次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时间要求
1、凡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财务年度预算表人员名册》(2013年、2014年复印件各一份)、《当月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及名册》(2014上半年1-6月复印件各一份)、需要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在编人员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以及江苏开放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讯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快递至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未报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单位其所属人员不得申请2014年教师资格证。
2、9月15日前,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由各市开放大学(电大)统一组织申请人到当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并于9月15日前将体检指定医院情况以邮件方式报省校人事处。
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应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于9月15日前将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3)以邮件方式报送省校人事处。
各单位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应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省校人事处届时将派出人员对各单位的测试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三、其他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部署有关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请各市开放大学(电大)参照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提前做好认定工作准备,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余工作,省校将根据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1407室,邮编210036。联系人:王志飞,联系电话:025—86265332,邮箱:wangzf@jsou.cn,全省开大系统教师资格工作群号:93111578。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