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开放大学关于申报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81作者:普通用户
打印PDF

苏开大[2014] 31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

为构建学分银行工作体系,决定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是第一批申报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主要范围为已招收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

2、暂未参与招收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可以自愿申报;

3、经申报并确认后,江苏开放大学将设立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ⅹⅹ管理分中心(认证点)。

二、申报条件

1、对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工作有较好的认识基础,对学分银行工作高度重视;

2、在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社会服务意识强;

3、在人员、场所、设施等方面有相应的条件基础,能胜任学分银行管理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业务;

2、为社会成员、社会组织与各类机构建立学习账户,开展学习成果储存、认证与转换业务;

3、探索学分银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为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提供可靠数据分析,为全省范围的学分银行体系运行与管理奠定基础。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xfyh@jsou.cn,《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4430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  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554586265573 

 

附件: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申报表

江苏开放大学

2014年4月21日

上一篇:下一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