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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开大[2014] 31 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
为构建学分银行工作体系,决定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是第一批申报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主要范围为已招收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
2、暂未参与招收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教学点),可以自愿申报;
3、经申报并确认后,江苏开放大学将设立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ⅹⅹ管理分中心(认证点)。
二、申报条件
1、对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工作有较好的认识基础,对学分银行工作高度重视;
2、在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社会服务意识强;
3、在人员、场所、设施等方面有相应的条件基础,能胜任学分银行管理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江苏开放大学在籍学生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业务;
2、为社会成员、社会组织与各类机构建立学习账户,开展学习成果储存、认证与转换业务;
3、探索学分银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为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提供可靠数据分析,为全省范围的学分银行体系运行与管理奠定基础。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认证点)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xfyh@jsou.cn,《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5545、8626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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