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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电大、二级学院、化工分校、直属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春季专业规则已公布,请各教学点教务部门根据公布的专业规则电子稿,组织制定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报市电大教务处审核。市电大汇总、审核后统一报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审核备案。各教学点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请下载在线平台上提供的201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专业规则电子稿,在此基础上进行删减,不得改动表格中的其它内容。
现将提交2014年春季实施性专业规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2014年春季涉及有新增设或者调整专业的教学点,均应对照2014年春季省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市校审核后,报省校审核备案。提交省校的材料包括各专业实施性专业规则表、提交材料明细表(见附件一)各一份并盖章。
二、提交方式
各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材料明细表须经教学点教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电大。市电大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省校。省校将对各市县电大2014年春季实施性专业规则进行审核备案。
三、截止日期
请各市级电大于
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其它问题,请联系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联 系 人:周雪梅
联系电话:(025)86265366
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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