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关于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几个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1-20浏览次数:26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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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的通知》的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45门课程进行了评审。专家提出在课程立项的基础上,部分课程仍需做适当地修改,将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网络教学更好地融合,为江苏开放大学的课程建设提供新的思路。现将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的几个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立项课程的建设由学科学院负责管理,各学科学院应加强对建设周期中立项课程的教学设计指导和经费使用统筹。

    2. 课程团队在建设课程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远程”“开放”理念在课程教学设计中的应用,特别注意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与开放教育思想融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3. 课程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江苏开放大学教学平台的研究,课程的教学设计和资源建设不应与现行的教学模式发生冲突。

4. 对照上述第23条,课程负责人按照“边修改、边建设”的思路对立项课程进行修订,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附件: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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