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1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人员进修计划,积极组织申报。
申请材料请于2014年3月5日前报人事处,由学校统一审定后报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