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电大、二级学院,省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电大[2009]195号、苏城院[2009]173号)的有关规定,将对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为2012年立项的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课题。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人员是否按要求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等。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度缓慢的,要分析原因并加以督促,为结题作好前期准备。
2. 检查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
3.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省校科技处将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尚未开展研究的或研究工作未按规定进行的课题,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回全部经费。该课题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5. 省校科技处将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检查上报材料
各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点击下载),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对于申请变更课题负责人、申请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结题、改变成果形式、中止项目协议等情况,按照省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省校科技处备案。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表格汇总后,于2013年3月25日之前上报省校科技处。《检查表》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maixw@jstvu.edu.cn。联系人:麦绣文;电话:025-8626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