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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电大、化工分校、二级学院,省校直属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并推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提高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我们将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继续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201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四)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五)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六)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含)以上。
三、推荐名额
各办学单位可推荐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名。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一)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各办学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少数民族毕业生、边远地区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等)。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
(二)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
(三)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三)。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七)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请上述材料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送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
其中,材料(一)“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材料(三)“2012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和材料(五)候选人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其他
(一)各市电大要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三)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市级电大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四)请各市级电大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备。
六、联系方式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
联 系 人:杨丹;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邮政编码:210017;
电 话:(025)86496570;
电子信箱:xskjstvu@163.com。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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