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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2-07-06浏览次数:459作者: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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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成果的遴选、整合以及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设立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者资格: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或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申报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或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期限。201011起至20111231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材料;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此次评奖实行集中申报,学校对申报的成果履行初审手续,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筛选,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

(二)请申请者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上相关文件均可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或者学校科技处网页(http://210.28.216.33/kyc/)下载。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maixw@jstvu.edu.cn

2、申报成果

1)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套),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

2)论文类成果一式5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夹夹于每份申报表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5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一起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3份,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成果须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4)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5份统一装订于每份申报表之后。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于91 日和2日两天之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麦绣文;

 话:8626558515358159382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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