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的通知
苏电大教务〔2012〕 8号
各市、县电大:
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考电函[2012]9号的精神与要求,我省电大将启动网考考点的申报工作。现将申请设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申报的范围
(一)以前没有经网考办批准设为网考考点的单位,可以按照网考电函[2012]9号的精神以及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申请报审。
(二)此前已经网考办批准为统考考点的单位,也属于本次考点申报的范围,须按网考电函[2012]9号的要求,进行重新申报。
注:此前已经网考办批准为统考考点的单位,其统考考点的资格保留到
二、考点网上申报的时间与办法
(一)
(二)相关的资料(扫描件)在“统考考务管理系统”里,有上传附件栏,进行上传。
三、考点纸质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申报网考统考考点的单位,将完整的《考点申报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及涂改),一式二份。
(二)须打印的《考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及基本情况表;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按本通知要求,逾期不登录网考“统考考务管理系统”填报和不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点资格的申报。在申请报告和基本情况表的右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
邮寄地址: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教务处网考办1716室(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韩江平 联系电话:025-86265556
附件:“关于印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网考电函[2012]9号
开放教育教务处(网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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