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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 ﹝2012﹞5号),请各系、部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请于
附件: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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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 ﹝2012﹞5号),请各系、部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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