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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校对现行的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等有关规定作了适当调整,修(制)订了新的暂行规定。“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的暂行规定”(苏电大〔2012〕50号)已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可从学校OA中浏览)。
本次修(制)订新的暂行规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主要在课程管理工作量、专业管理工作量方面作了调整。重点是强化了网上教学,明确了教师发教学主题帖、回复学生帖、实时教学活动在完成了基本课程管理任务后超出部分计算工作量的规定。
同时,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校内教师教学工作任务的限额,以及校外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另立附件细化了考核基本要求。
(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教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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