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PDF
各部门:
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苏电大〔2009〕194号,苏城院〔2009〕172号)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2011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本次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将严格遵循网上登录与提交成果原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网上登录和纸质申请表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登录。申报人登录学校科研成果管理系统(http://210.28.216.200/kfxx/rms/index.aspx),录入申报奖励成果的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成果登录工作(或部门收集统一录入)。
2. 个人申报。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
3. 提交原件。提供相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结题证书的原件(1份)。
4. 部门汇总。各部门须由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汇总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1)部门盖章的《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2)部门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原件。以上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141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keyan@jstvu.edu.cn。相关表格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报送时间:2012年2月23—2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云霞 ,彭建军 电话:86265585
附件:
1.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