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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电大、化工分校,各二级学院、县电大,省校开放教育教务处、直属学院:
在全省各级电大教务部门和教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平稳运行,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鼓励先进,推动教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水平,现决定开展全省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务管理集体:承担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职能的全省系统内各教学点的教务管理部门。
(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各级电大的教务管理人员,包括从事教务管理、学籍管理、课程资源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评估与督导等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优秀教务管理集体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开展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探索,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成绩突出。
(2)狠抓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过程管理有序,近两年内部门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健全的学习支持服务制度,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较高水平的支持服务,有创新做法和成效。
(4)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系统建设,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5)熟练掌握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能按要求处理和报送所需各种数据信息。
(6)重视队伍建设,部门组织健全,骨干作用突出。部门成员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
2、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
(1)热爱开放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2)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管理研究能力,教学管理改革有思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近5年有教学教务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正式发表 )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能够较好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4)熟悉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近两年内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5)至2011年6月20日,在教务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二)推荐名额
优秀教务管理集体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均由市级电大组织推荐,各市级电大可推荐1至2个候选集体和1至3名优秀教务工作者候选人参加评选,其中最多包括1名市级电大教务管理人员。
三、评选机构
省电大成立全省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务管理集体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评选工作。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优秀教务管理集体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所属市级电大,初评后择优推荐至省校评选委员会。
(二)市级电大于2011年6月20日前向省校报送优秀教务管理集体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务管理集体推荐表》(附件一)、《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二);被推荐者发表的教学教务管理研究论文;其他与评选相关的材料;市级电大须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lishuh@jstvu.edu.cn。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三)评选委员会组织对推荐的优秀教务管理集体和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进行评审,并于7月中旬公示评选结果。
(四)省校根据评选结果,向中央电大择优推荐全国电大优秀教务管理人员人选。
(五)省电大将于全省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树华,联系电话:025-86265366,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教务处1707室,邮编:210036。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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