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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电大、化工分校、二级学院,省校直属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推进网上教学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校决定在全省办学系统开展开放教育“优秀学习小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开展“优秀学习小组”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建立灵活多样的学习小组,充分利用网上教学资源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的重要性;进一步强调学习小组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的规范化、日常化和持续化,使利用网络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逐渐成为学生学习的良好习惯,更好地推动以小组为单位积极参与网上教与学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评选对象
截至2010年春学期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的学习小组。
三、评选条件
开放教育“优秀学习小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习小组”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学习小组”有明确的学期或学年活动计划;有组长或牵头人并积极组织学习活动;小组活动促进了成员的学习进步,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学习小组”活动方式多样。有小组成员集中活动;有通过计算机网络(QQ、在线平台课程论坛、E-mail)等进行交流,共同讨论、互帮互学;有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在成员间保持经常性信息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难题等。
(三)“学习小组”活动内容广泛。有组织讨论学习上的问题;有组织交流心得和体会、方法和技巧、信息和资料;有组织小组成员充分利用网上教学资源,积极参与各种网上教与学活动;有小组成员互相鼓励增强信心,激发学习热情,彼此协作、共同提高等。
(四)“学习小组”有教师辅导。教师能认真指导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等。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学习小组”申报。请各“学习小组”对照评选条件要求,提交学习小组活动小结(不少于800字)、提供小组开展日常学习活动的各种记录材料(包括书面记载、课程论坛参与截图、QQ消息记录、活动视频、照片等),并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习小组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在2010年8月30日之前,由各县级电大和二级学院集中向所在地市级电大申报;南京地区相关教学点,直接向省校直属学院申报。
(二)以市级电大为单位进行初评。各市级电大(含化工分校、省校直属学院)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推荐3-5个优秀学习小组,并于2010年9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所有参评材料报至省校开放教育教学部。
(三)省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获奖结果并予以奖励。
五、获奖奖励
(一)所有获奖小组成员,均可获得直接替代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或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的相应学分(在2-4分之间,不同专业学分不等)。
(二)设立以下奖项及奖励
奖项名称 | 数量 | 奖励金额 | 说明 |
最佳学习小组 | 1 | 1000元 | 所得奖励由小组全体成员共享 |
最活跃学习小组 | 3 | 600元 | |
最具人气学习小组 | 6 | 300元 | |
学习小组组长特别贡献奖 | 1 | 500元 | 奖励对象为小组组长 |
优秀指导奖 | 10 | 200元 | 奖励对象为辅导教师 |
六、组织领导
省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叶晓风
副组长:张 璇 王晓雯
组 员:王 惠 徐四海 张光灿 章 玳 夏光辉
各市级电大(含化工分校、省校直属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好所属教学点开展“优秀学习小组”评选活动,广泛动员,加强指导,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推动开放教育各项教学活动的落实。
七、联系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校开放教育教学部具体负责。
联系人:谈文(025-86265506; 15358159929);
地址: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部;邮编:210036。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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